作者: | 综合事务部(党委办公室) | 来源: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 | 日期: 2024-12-20 |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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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热带作物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出差管理暂行办法》经2024年3月14日第十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热带作物学会
2024年4月8日
中国热带作物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
出差管理暂行办法
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热带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工作人员的出差管理,保障工作人员待遇,提高学会工作效率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学会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班,不早退,坚守工作岗位,不擅离职守,严格执行出差管理制度。
第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要填写学会《出差审批单》,秘书长出差由理事长核准,其他人员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,秘书长审批,报综合事务部(党委办公室)备案。
第四条 同部门、相同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,统一由1人负责填写《出差审批单》,须注明出差人数、姓名、天数、出差事由等内容。出差后凭《出差审批单》和有关手续到财务办理报销事宜。临时紧急出差或其他原因未及时填写《出差审批单》的,应履行口头或电话请示,事后补填《出差审批单》。
第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行程结束后报销差旅费用等,须持《出差审批表》作为必备材料之一,依照学会有关规定进行报销手续,财务管理部门负审核管理责任。
第六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中热学字〔2024〕19号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关于印发《中国热带作物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出差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.pdf